照片指南
德國申根簽證照片規定(Type C)
德國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的照片規定:德國駐外機構生物辨識照片 PDF 將格式定為 35×45 mm,臉部佔照片的 70–80%(32–36 mm,下巴至頭頂)。國家簽證(Type D)使用不同的文件清單。照片張數請確認受理您申請的機構之檢查表。
最後更新: 2026-07-13
要件快速重點
- 沖印尺寸:寬 35 mm、高 45 mm。德國駐外機構生物辨識照片規定 PDF 將格式定為 35×45 mm,臉部佔照片的 70–80%(32–36 mm,下巴至頭頂;僅當臉部小於 27 mm 或超過 40 mm 時照片才會被退件)。
- 照片年齡:與目前容貌相符的近期照片。德國駐外機構照片 PDF 未載明固定的月數,因此本頁採用申根/ICAO 常見標準的 6 個月內。
- 背景與姿勢:單色、明亮(中性灰最理想)、無花紋、無陰影;正面直視鏡頭,表情自然、閉唇,雙眼睜開且清晰可見。
- 眼鏡與頭部覆蓋物:雙眼完全清晰可見,不得使用有色、反光或太陽眼鏡式鏡片;頭部覆蓋物僅限宗教原因,且下巴至額頭的整張臉仍須清晰可見。
- 張數與送件:沖印張數與送件方式取決於受理您申請的機構。請在負責您居住地的德國駐外機構官方檢查表上確認張數與步驟。
照片尺寸與拍攝規則
本頁說明德國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即短期停留用簽證——的照片。至於較長期停留、居留、工作或就學的國家簽證(Type D),則依循聯邦外交部入口網站上的另一份文件清單,不在本頁範圍內。
德國駐外機構生物辨識照片規定 PDF 將格式定為 35×45 mm,臉部佔影像的 70–80%(32–36 mm,下巴至頭頂;僅當臉部小於 27 mm 或超過 40 mm 時照片才會被退件)。沖印應至少 600 dpi、彩色且膚色自然,使用相片紙且無摺痕或墨漬。以下一般拍攝規則摘自同一份 PDF 以及申根/ICAO 指引。
沖印張數與確切的送件步驟由您居住地的受理機構決定。請在預約或沖印前,於負責您居住國家的德國駐外機構官方頁面確認最新檢查表。
- 拍攝時間:6個月以內,且須與現在的容貌一致。
- 畫質:彩色、對焦清晰、品質良好,無摺痕或墨漬。數位拍攝的照片須以高解析度輸出在相片紙上。
- 背景:素色淺色背景(均勻的淺灰色亦可)。避免雜亂場景,以及臉部或頭後方的明顯陰影。
- 光線:光線均勻、膚色自然、亮度與對比適中;皮膚上不得有閃光反射,不得出現紅眼。
- 姿勢與表情:正面直視鏡頭;臉部端正不傾斜;雙眼睜開且不被頭髮遮住;表情自然、閉唇;畫面中只有本人。
- 眼鏡:雙眼必須完全清晰可見;不得使用有色鏡片;鏡片不得反光;鏡框不得遮住眼睛。若難以同時滿足這些條件,請取下眼鏡。
- 頭部覆蓋物:僅限宗教原因,且下巴至額頭的整張臉與臉部兩側輪廓仍須清晰可見。
- 修圖:僅可進行不改變本人容貌的亮度與裁切調整。避免改變臉部輪廓、眼睛或鼻子,以及強烈的美肌濾鏡。照片必須保持真實且膚色自然。
兒童照片
兒童的照片須符合相同的品質規則:近期拍攝、素色明亮背景、畫面中只有兒童本人。以下兒童專屬的臉部尺寸範圍出自德國駐外機構生物辨識照片規定 PDF(身分證件生物辨識照片標準),德國駐外機構也將此標準適用於申根簽證照片。這是國家身分證件標準,而非僅適用於簽證的規則,因此請將這些數值視為德國駐外機構目前的要求;若該 PDF 更新,請重新確認。
9 歲以下兒童的臉部範圍較寬:臉部佔照片的 50–80%,下巴至頭頂為 22–36 mm(僅當小於 17 mm 或超過 40 mm 時才會被退件)。5 歲以下兒童無需自然表情、無需直視鏡頭、也無需置中;一歲以下嬰兒無需睜開雙眼。
兒童的指紋與現場拍照規定(例如 12 歲以下免採指紋)屬於申請流程,而非照片規格。受理您申請的機構可確認兒童目前的生物辨識程序。
常見錯誤與修正方法
以下重點結合德國駐外機構照片 PDF 的原文措辭與一般 ICAO 式的準備檢查。
德國特有的風險:沖印尺寸錯誤(非 35×45 mm);臉部小於 32 mm 或超過 36 mm;有花紋或深色背景;臉部或頭後方有陰影;有色或反光眼鏡;宗教以外原因的頭部覆蓋物;頭部傾斜或人像式構圖;照片超過 6 個月;低於 600 dpi 的低解析度沖印。
也請注意兒童的較寬範圍:將兒童照片裁切成成人的 70–80% 臉部比例可能被退件,而原本 50–80%(22–36 mm)的範圍其實可接受。沖印前請再次確認年齡區間。
- 頭部被裁切或傾斜:拉遠距離重新拍攝,臉部正對鏡頭,臉部兩側輪廓清晰可見。
- 背景色彩不均、有陰影或過曝:改用素色淺色背景並以均勻光線拍攝,使臉部與頭後方不出現強烈陰影。
- 眼鏡反光:若可行請取下眼鏡,或使用透明鏡片並調整光線,使瞳孔完全清晰可見。
- 照片過舊:超過六個月或與目前容貌不符的照片請重新拍攝。
- 使用強烈美肌濾鏡:請以自然的原始照片重做;不得改變臉型或膚質。
- 列印畫質粗糙:輸出高解析度彩色圖檔,並沖印在相片紙上。
如何使用官方資料來源
照片相關措辭可能變更。送件前,請重新確認德國駐外機構生物辨識照片規定 PDF,以及將受理您申請的德國駐外機構之檢查表。
shoumei.org僅幫助使用者根據公開的照片要求製作照片檔案。shoumei.org不提交簽證申請,也不是官方政府服務、Schengen機構、大使館、領事館、VFS Global、TLScontact或BLS International服務。在提交申請前,請務必向官方大使館、領事館或簽證申請中心核實最新的照片要求。
常見問題解答
德國申根簽證照片的尺寸是多少?
德國駐外機構生物辨識照片規定 PDF 將格式定為 35×45 mm,臉部佔影像的 70–80%(32–36 mm,下巴至頭頂;僅當臉部小於 27 mm 或超過 40 mm 時才會被退件)。本服務製作符合該範圍的 35×45 mm 沖印照片。送件前請確認受理您申請之機構的最新檢查表。
可以沿用其他申請用的照片嗎?
僅限已符合所有規定者:35×45 mm、臉部佔 70–80%(32–36 mm)、素色明亮背景、6 個月內拍攝、與目前容貌相符,且無有色或反光眼鏡。僅外框尺寸相符並不足夠,照片仍必須看起來像現在的您。
背景需要什麼顏色?
德國駐外機構照片 PDF 要求單色、明亮的背景(中性灰最理想),與臉部和頭髮形成對比,無花紋且無陰影。只要背景素色、明亮且均勻,並不要求純白。
可以戴眼鏡嗎?
僅限雙眼完全清晰可見、鏡片無閃光反射、無有色鏡片、且鏡框未遮住眼睛。否則請取下眼鏡拍照。
可以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嗎?
德國駐外機構照片 PDF 並未指定必須使用的相機。若使用智慧型手機,最終沖印照片仍須符合所有規定:35×45 mm、臉部佔 70–80%、對焦清晰、光線均勻、素色明亮背景,且以相片紙沖印時至少 600 dpi。
兒童也適用相同規定嗎?
品質方面相同,但 9 歲以下兒童的臉部範圍較寬,為 50–80%(22–36 mm)。5 歲以下兒童無需自然表情、直視鏡頭或置中;一歲以下嬰兒無需睜開雙眼。
官方來源
- German Missions — Visa Photo Examples: biometric photo specification chart (PDF) (用途: 照片規定、兒童/生物辨識注意事項) 確認日期: 2026-07-13
- European Commission — Applying for a Schengen visa (用途: 申根架構、照片規定) 確認日期: 2026-07-13
- European Commission — ICAO photograph guidelines PDF (用途: 照片規定、兒童/生物辨識注意事項) 確認日期: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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