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照片指南

立陶宛申根簽證照片規定(Type C)

立陶宛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的照片規定:內政部移民局發布立陶宛的照片規定——一張可從中裁切出 35 × 45 mm 矩形的沖印照片,非常明亮的單色背景,且裁切範圍內的臉部區間依規定載明——而外交部簽證頁面將照片作為生物辨識資料,於申請時掃描或拍攝。對於透過 VFS Global(立陶宛在許多國家正式指定的服務商)送件的簽證申請,觀光檢查表將照片載明為一張 35 × 45 mm、白色背景、不超過 6 個月的彩色照片。

最後更新: 2026-08-14

準備立陶宛簽證照片的編輯插圖

要件快速重點

照片尺寸與拍攝規則

本頁說明立陶宛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即 180 日期間內停留至多 90 日的短期停留用簽證——的照片。長期停留(國家 Type D)簽證與居留許可依循不同程序,不在本頁範圍內。立陶宛同時是歐盟與申根區會員國。

照片格式為 35 × 45 mm(寬 35 mm × 高 45 mm)。立陶宛移民局將國家照片規定發布為一種沖印格式:必須能從中裁切出 35 × 45 mm 矩形,頭頂至下巴距離落在載明區間內,上下各留固定的小邊距——實務上這表示頭部佔滿畫面大部分——沖印在高品質薄型平滑相紙上,背景非常明亮、單色、單調且無陰影。外交部的簽證頁面將照片作為生物辨識資料收集(申請時掃描或拍攝),並採集十指指紋。對於透過 VFS Global——立陶宛在許多國家正式指定的服務商——提出的申請,簽證檢查表直接定出相同格式:一張彩色照片,35 × 45 mm,白色背景,不超過 6 個月。本服務製作 35 × 45 mm 沖印照片。

申請向立陶宛外交機構或領事館提出,或在立陶宛採用外部服務商的地點透過該服務商送件;線上申請透過移民局的電子系統完成。若您的行程涵蓋多個申根國家,請向主要目的地國(停留最長者)申請;若停留時間相同,則向第一個入境國申請。

  • 拍攝時間:6個月以內,且須與現在的容貌一致。
  • 畫質:彩色、對焦清晰、品質良好,無摺痕或墨漬。數位拍攝的照片須以高解析度輸出在相片紙上。
  • 背景:素色淺色背景(均勻的淺灰色亦可)。避免雜亂場景,以及臉部或頭後方的明顯陰影。
  • 光線:光線均勻、膚色自然、亮度與對比適中;皮膚上不得有閃光反射,不得出現紅眼。
  • 姿勢與表情:正面直視鏡頭;臉部端正不傾斜;雙眼睜開且不被頭髮遮住;表情自然、閉唇;畫面中只有本人。
  • 眼鏡:雙眼必須完全清晰可見;不得使用有色鏡片;鏡片不得反光;鏡框不得遮住眼睛。若難以同時滿足這些條件,請取下眼鏡。
  • 頭部覆蓋物:僅限宗教原因,且下巴至額頭的整張臉與臉部兩側輪廓仍須清晰可見。
  • 修圖:僅可進行不改變本人容貌的亮度與裁切調整。避免改變臉部輪廓、眼睛或鼻子,以及強烈的美肌濾鏡。照片必須保持真實且膚色自然。
中立的照片準備插圖

兒童照片

移民局的照片規定同時涵蓋兒童:照片中只有申請人本人,無其他人或物品;若嬰兒的照片無法在不失真的情況下清晰拍攝,臉部可比照比例縮小,但頭頂至下巴距離須高於載明的最小值;一歲以下兒童可在被抱著、躺臥或坐著的姿勢下拍攝——背景同樣須為明亮的單色背景。

立陶宛並未針對簽證照片公布按年齡分級的兒童臉部尺寸表,因此除非受理機構另有說明,請以與成人相同的外框尺寸(35 × 45 mm)與相同的品質規則準備兒童照片。畫面中不得出現玩具或扶持的手。

兒童的指紋豁免屬於申請與生物辨識流程,而非照片規格。受理您申請的館處或簽證中心可確認兒童目前的生物辨識程序。

準備兒童簽證照片的插圖

常見錯誤與修正方法

以下重點結合移民局照片規定與 VFS 檢查表的措辭,以及一般 ICAO 式的準備檢查。

立陶宛特有的風險:沖印照片無法裁切出符合規定的 35 × 45 mm 矩形;臉部超出載明的頭頂至下巴區間;背景不夠明亮或非單色(VFS 檢查表要求白色);臉部或背景有陰影;照片超過 6 個月;表情不自然、張嘴或頭部傾斜;眼鏡有閃光反射;摺痕、墨漬或乳劑層受損;以普通紙張取代相紙。常見的失敗型態與修正方式依據 ICAO 指引。

  • 頭部被裁切或傾斜:拉遠距離重新拍攝,臉部正對鏡頭,臉部兩側輪廓清晰可見。
  • 背景色彩不均、有陰影或過曝:改用素色淺色背景並以均勻光線拍攝,使臉部與頭後方不出現強烈陰影。
  • 眼鏡反光:若可行請取下眼鏡,或使用透明鏡片並調整光線,使瞳孔完全清晰可見。
  • 照片過舊:超過六個月或與目前容貌不符的照片請重新拍攝。
  • 使用強烈美肌濾鏡:請以自然的原始照片重做;不得改變臉型或膚質。
  • 列印畫質粗糙:輸出高解析度彩色圖檔,並沖印在相片紙上。
常見簽證照片錯誤的插圖

申請:照片送交到哪裡

本頁僅說明照片規格;預約、費用與生物辨識不在範圍內。申請親自向立陶宛館處提出,或在立陶宛採用外部服務商的地點向該服務商經營的簽證申請中心送件——對這些路線而言,服務商的檢查表即是實際的文件清單。無論受理機構為何,照片均遵循立陶宛的規定,但請向將受理您申請的館處或中心確認最新文件清單。

準備簽證申請的插圖

如何使用官方資料來源

照片相關措辭可能變更。送件前,請重新確認移民局的照片規定與 keliauk.urm.lt 上的外交部簽證頁面、將受理您申請之館處或簽證中心的文件檢查表、歐盟執委會申根簽證頁面,以及 ICAO 照片指引。

shoumei.org僅幫助使用者根據公開的照片要求製作照片檔案。shoumei.org不提交簽證申請,也不是官方政府服務、Schengen機構、大使館、領事館、VFS Global、TLScontact或BLS International服務。在提交申請前,請務必向官方大使館、領事館或簽證申請中心核實最新的照片要求。

相關國家指南

查看全部指南

常見問題解答

立陶宛申根簽證照片的尺寸是多少?

35 × 45 mm(寬 35 mm × 高 45 mm)。移民局的規定以此尺寸的裁切格式撰寫,而立陶宛的 VFS 簽證檢查表直接載明相同尺寸。本服務製作 35 × 45 mm 沖印照片。

需要幾張照片?

依 VFS 簽證檢查表措辭,一張照片隨申請檢附。移民局註明部分文件類型可能需要多張相同照片,因此請向受理機構確認;請至少準備一張。

照片需要多新?

依 VFS 簽證檢查表,不超過 6 個月;移民局同樣建議不超過 6 個月且與目前容貌相符的人像照。

背景需要什麼顏色?

移民局要求非常明亮、單色、單調且無陰影的背景;VFS 簽證檢查表要求白色背景。素色白色或淺色背景即同時符合兩者。

照片可以在申請預約時拍攝嗎?

外交部簽證頁面載明,照片作為生物辨識資料,可在提交申請時掃描或拍攝,並同時採集十指指紋。攜帶合格的照片仍是保險的做法——VFS 檢查表指示申請人攜帶一張。

可以沿用其他申請用的照片嗎?

僅限已符合所有規定者:35 × 45 mm 可裁切格式、彩色、非常明亮的單色背景、6 個月內、高品質相紙、與目前容貌相符。僅外框尺寸相符並不足夠。

可以戴眼鏡嗎?

照片規定禁止鏡片出現閃光反射,並適用一般申根/ICAO 規則:無有色鏡片、無反光、鏡框不得遮住眼睛。否則請取下眼鏡拍照。

可以戴頭部覆蓋物嗎?

移民局的規定僅允許國家承認之宗教社群或教團的成員配戴頭部覆蓋物,且須檢附中介證明信函,同時眼睛、眉毛、臉頰與下巴必須保持清晰可見。

兒童也適用相同規定嗎?

尺寸與品質方面相同:相同的 35 × 45 mm 格式與相同的明亮單色背景。一歲以下兒童可在被抱著、躺臥或坐著的姿勢下拍攝,且若無法拍出清晰照片,嬰兒的臉部可比照比例縮小。指紋豁免屬於申請流程,而非照片規格。

立陶宛屬於申根區嗎?

是。立陶宛同時是歐盟與申根區會員國;短期停留(180 日內至多 90 日)使用申根簽證(Type C)。長期停留國家簽證(Type D)另行處理,不在本頁範圍內。

官方來源

shoumei.org僅幫助使用者根據公開的照片要求製作照片檔案。shoumei.org不提交簽證申請,也不是官方政府服務、Schengen機構、大使館、領事館、VFS Global、TLScontact或BLS International服務。在提交申請前,請務必向官方大使館、領事館或簽證申請中心核實最新的照片要求。

全部指南

製作立陶宛簽證照片 製作立陶宛簽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