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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指南

西班牙申根簽證照片規定(Type C)

西班牙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的照片規定:西班牙外交部(MAEC)領事範本要求一張近期的彩色正面臉部照片,淺色背景,不得配戴深色或反光眼鏡;歐盟執委會刊登的 EU ICAO 照片指引將寬度定為 35–40 mm,臉部佔影像的 70–80%。國家簽證(Type D)使用不同的文件清單。照片張數請確認受理您申請的機構之檢查表。

最後更新: 2026-07-13

準備西班牙簽證照片的編輯插圖

本頁說明西班牙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即短期停留用簽證——的照片。至於較長期停留、居留、工作或就學的國家簽證(Type D),則依循西班牙外交部(MAEC)入口網站上的另一份文件清單,不在本頁範圍內。

西班牙 MAEC 領事申根簽證範本要求一張近期的彩色正面臉部照片,以淺色背景拍攝、面向正前方,不得配戴深色或反光眼鏡,且不得穿著遮住臉部橢圓輪廓的衣物,但僅記載「護照尺寸」而未給毫米數。歐盟執委會刊登一份 ICAO 照片指引 PDF 作為申根簽證照片標準;依該 PDF,格式為寬 35–40 mm,臉部佔照片的 70–80%,且不超過 6 個月。兩份來源皆未載明下巴至頭頂的毫米值,因此請以 70–80% 臉部比例構圖。本服務製作符合該範圍的 35×45 mm 沖印照片。以下一般拍攝規則摘自同一份範本以及申根/ICAO 指引。

尺寸不僅可能偏離 EU ICAO 基準,也可能依申請路線而異。例如西班牙 BLS 美國觀光路線要求 2 × 2 inch(51×51 mm)照片,而舊金山 BLS 船員/過境路線採用 35×45 mm——同一服務商內的簽證類別差異。其他地點或類別可能刊登其他尺寸,或未刊登尺寸。若您的申請透過不同的地點、轄區或類別提出,請在該路線的檢查表上確認尺寸,而非假設一般性的 35–40 mm 寬度。

沖印張數與確切的送件步驟由您居住地的受理機構決定。西班牙主要透過外部簽證申請中心及領事館受理申根簽證申請;請在預約或沖印前,於負責您居住國家的西班牙領事館官方頁面確認最新檢查表。

  1. 拍攝時間:6個月以內,且須與現在的容貌一致。
  2. 畫質:彩色、對焦清晰、品質良好,無摺痕或墨漬。數位拍攝的照片須以高解析度輸出在相片紙上。
  3. 背景:素色淺色背景(均勻的淺灰色亦可)。避免雜亂場景,以及臉部或頭後方的明顯陰影。
  4. 光線:光線均勻、膚色自然、亮度與對比適中;皮膚上不得有閃光反射,不得出現紅眼。
  5. 姿勢與表情:正面直視鏡頭;臉部端正不傾斜;雙眼睜開且不被頭髮遮住;表情自然、閉唇;畫面中只有本人。
  6. 眼鏡:雙眼必須完全清晰可見;不得使用有色鏡片;鏡片不得反光;鏡框不得遮住眼睛。若難以同時滿足這些條件,請取下眼鏡。
  7. 頭部覆蓋物:僅限宗教原因,且下巴至額頭的整張臉與臉部兩側輪廓仍須清晰可見。
  8. 修圖:僅可進行不改變本人容貌的亮度與裁切調整。避免改變臉部輪廓、眼睛或鼻子,以及強烈的美肌濾鏡。照片必須保持真實且膚色自然。
中立的照片準備插圖

兒童照片

兒童的照片須符合相同的品質規則:近期拍攝、彩色照片、素色淺色背景、面向正前方,且畫面中只有兒童本人。此處的兒童照片措辭出自西班牙 MAEC 領事申根簽證範本本身——「未成年人的照片不得出現抱持者的任何身體部位」——因此依據是申根簽證頁面(childPhotoBasis: schengen-visa),而非國家護照或身分證件標準。

西班牙領事範本與 EU ICAO 照片指引並未發布兒童專屬、按年齡分級的臉部尺寸表(與部分其他申根國家不同)。除非受理您申請的機構另有說明,請將 70–80% 臉部比例與淺色背景規定視為同樣適用於兒童。未成年人需要符合相同品質規定的本人照片。

兒童的指紋與現場拍照規定(例如 12 歲以下免採指紋,且 59 個月內採集的指紋可重複使用)屬於申請流程,而非照片規格。受理您申請的機構可確認兒童目前的生物辨識程序。

準備兒童簽證照片的插圖

以下重點結合西班牙 MAEC 領事範本的照片措辭與一般 ICAO 式的準備檢查。

西班牙特有的風險:寬度超出 35–40 mm;臉部低於影像的 70% 或超過 80%;深色或有花紋的背景(範本要求淺色);半身人像或頭部傾斜;臉部或頭後方有陰影;深色或反光眼鏡;遮住臉部橢圓輪廓的衣物;照片超過 6 個月或與目前容貌不符;低解析度沖印。

也請注意兒童規定:未成年人照片中出現成人的手、手臂或身體,是西班牙範本明文禁止的。請讓兒童單獨入鏡重新拍攝。

  1. 頭部被裁切或傾斜:拉遠距離重新拍攝,臉部正對鏡頭,臉部兩側輪廓清晰可見。
  2. 背景色彩不均、有陰影或過曝:改用素色淺色背景並以均勻光線拍攝,使臉部與頭後方不出現強烈陰影。
  3. 眼鏡反光:若可行請取下眼鏡,或使用透明鏡片並調整光線,使瞳孔完全清晰可見。
  4. 照片過舊:超過六個月或與目前容貌不符的照片請重新拍攝。
  5. 使用強烈美肌濾鏡:請以自然的原始照片重做;不得改變臉型或膚質。
  6. 列印畫質粗糙:輸出高解析度彩色圖檔,並沖印在相片紙上。
常見簽證照片錯誤的插圖

如何使用官方資料來源

照片相關措辭可能變更。送件前,請重新確認西班牙 MAEC 領事申根簽證頁面,以及將受理您申請的西班牙領事館或簽證申請中心之檢查表。西班牙範本僅記載「護照尺寸」而未給毫米數;35–40 mm 寬度、70–80% 臉部比例與 6 個月期限依據 EU ICAO 照片指引 PDF 與申根/ICAO 共通標準。

shoumei.org僅幫助使用者根據公開的照片要求製作照片檔案。shoumei.org不提交簽證申請,也不是官方政府服務、Schengen機構、大使館、領事館、VFS Global、TLScontact或BLS International服務。在提交申請前,請務必向官方大使館、領事館或簽證申請中心核實最新的照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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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解答

西班牙申根簽證照片的尺寸是多少?

西班牙 MAEC 領事範本僅記載「護照尺寸」而未給毫米數。歐盟執委會作為申根簽證照片標準刊登的 EU ICAO 照片指引 PDF 將格式定為寬 35–40 mm,臉部佔照片的 70–80%。本服務製作符合該範圍的 35×45 mm 沖印照片。請注意部分申請路線不同——西班牙 BLS 美國觀光路線要求 2 × 2 inch(51×51 mm),而舊金山 BLS 船員/過境路線採用 35×45 mm——因此尺寸可能取決於您的申請地點、轄區與簽證類別。送件前請確認受理您申請之機構的最新檢查表。

有規定臉部高度(下巴至頭頂)嗎?

未載明固定的下巴至頭頂毫米值。西班牙領事範本僅給「護照尺寸」,而 EU ICAO 照片指引 PDF 載明臉部佔照片的 70–80%,而非毫米高度。請以該比例連同淺色背景規定構圖。

可以沿用其他申請用的照片嗎?

僅限已符合所有規定者:寬 35–40 mm 且臉部佔 70–80%、素色淺色背景、6 個月內拍攝的彩色照片、與目前容貌相符、無深色或反光眼鏡,且無遮住臉部橢圓輪廓的衣物。僅外框尺寸相符並不足夠,照片仍必須看起來像現在的您。

背景需要什麼顏色?

西班牙 MAEC 領事範本要求以「淺色背景」拍攝的照片,EU ICAO 照片指引 PDF 則說「素色淺色背景」。只要背景素色、淺色且均勻,並不要求純白;白色是最保險的選擇。避免深色、彩色或有花紋的背景,並消除陰影。

可以戴眼鏡嗎?

西班牙範本排除深色或反光眼鏡。若配戴一般透明眼鏡,雙眼必須完全清晰可見,鏡片無閃光反射,且鏡框未遮住眼睛。否則請取下眼鏡拍照。

可以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嗎?

西班牙領事範本並未指定必須使用的相機。若使用智慧型手機,最終沖印照片仍須符合所有規定:寬 35–40 mm、臉部佔 70–80%、對焦清晰、光線均勻、素色淺色背景,且以相片紙沖印自然色彩。

兒童也適用相同規定嗎?

品質方面相同。西班牙範本載明未成年人的照片不得出現抱持者的任何身體部位,且未成年人需要符合相同的近期、彩色、淺色背景、面向正前方規定的本人照片。西班牙與 EU ICAO 來源並未發布兒童專屬、按年齡分級的臉部尺寸表。

官方來源

shoumei.org僅幫助使用者根據公開的照片要求製作照片檔案。shoumei.org不提交簽證申請,也不是官方政府服務、Schengen機構、大使館、領事館、VFS Global、TLScontact或BLS International服務。在提交申請前,請務必向官方大使館、領事館或簽證申請中心核實最新的照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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