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指南
斯洛伐克申根簽證(Type C)照片規定
斯洛伐克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的申請需要一張符合 ICAO 標準的正面全臉彩色照片。斯洛伐克外交與歐洲事務部(mzv.sk)未針對短期停留簽證公布毫米尺寸,並將品質委由 ICAO 指引。請注意,同一部會公布的「3×3.5 cm」數字適用於國家長期停留簽證(Type D),不適用於申根短期停留簽證。請在準備照片前,確認受理您申請之館處或簽證中心的檢查表。
最後更新: 2026-08-15
要件快速重點
- 準備內容:一張符合 ICAO 標準的正面全臉彩色照片(依 mzv.sk)。
- 官方尺寸規格:申根 C 簽證沒有(mzv.sk 未公布毫米數字,且指定符合 ICAO)。「3×3.5 cm」僅適用於國家長期停留簽證(Type D)。
- 受理申請的機構:負責您居住國家的斯洛伐克館處(大使館或領事館);部分國家為外部簽證中心(VFS Global/BLS International)。
- 送件方式:親自、郵寄,或透過檢附書面授權的代表人(部分館處要求親自到場)。細節由主管館處說明。
- 適用範圍: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長期停留國家簽證(Type D)為不同程序,不在範圍內。
照片尺寸與官方立場
本頁說明斯洛伐克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任 180 日期間內至多 90 日)的照片規定。長期停留國家簽證(Type D)與居留許可為不同程序。斯洛伐克同時是歐盟與申根區會員國。
斯洛伐克外交部的申根簽證頁面在應備文件中要求「一張全臉彩色照片,符合 ICAO 標準」,未公布毫米尺寸。ICAO 照片指引(35-40mm 寬、臉部佔照片的 70-80%、素色淺色背景)作為參考品質標準。
常見的混淆:外交部國家簽證(Type D)頁面載明「3×3.5 cm」,但該數字僅適用於長期停留國家簽證。部分國家的外部簽證中心(例如美國的 BLS)公布自有的比例規格(如 3.5×4.5)。這些都不是申根短期停留簽證的國家規格——請以受理機構的檢查表確認適用於您申請的指示。
- 拍攝時間:6個月以內,且須與現在的容貌一致。
- 畫質:彩色、對焦清晰、品質良好,無摺痕或墨漬。數位拍攝的照片須以高解析度輸出在相片紙上。
- 背景:素色淺色背景(均勻的淺灰色亦可)。避免雜亂場景,以及臉部或頭後方的明顯陰影。
- 光線:光線均勻、膚色自然、亮度與對比適中;皮膚上不得有閃光反射,不得出現紅眼。
- 姿勢與表情:正面直視鏡頭;臉部端正不傾斜;雙眼睜開且不被頭髮遮住;表情自然、閉唇;畫面中只有本人。
- 眼鏡:雙眼必須完全清晰可見;不得使用有色鏡片;鏡片不得反光;鏡框不得遮住眼睛。若難以同時滿足這些條件,請取下眼鏡。
- 頭部覆蓋物:僅限宗教原因,且下巴至額頭的整張臉與臉部兩側輪廓仍須清晰可見。
- 修圖:僅可進行不改變本人容貌的亮度與裁切調整。避免改變臉部輪廓、眼睛或鼻子,以及強烈的美肌濾鏡。照片必須保持真實且膚色自然。
受理申請的地點
申根簽證申請由負責您居住國家的斯洛伐克館處(大使館或領事館)受理。部分國家透過外部簽證中心(VFS Global/BLS International)收件;設有簽證中心的國家清單公布於 mzv.sk。
申請可以親自提出、郵寄送件,或由他人檢附書面授權代為送件(部分館處要求申請人親自到場)。依共通規則,申請不得於預定造訪開始前 6 個月以上提出,細節由主管外交機構說明。
兒童照片與常見錯誤
斯洛伐克未公布兒童專屬的臉部尺寸表。兒童同樣需要一張符合相同規則的照片(符合 ICAO、彩色、與孩子相貌相符);與年齡相關的放寬依循一般 ICAO 指引。
斯洛伐克特有的風險:將長期停留的「3×3.5 cm」數字套用到短期停留簽證,或將簽證中心自有的比例規格誤認為國家規則。受理機構的檢查表才是依據。
- 頭部被裁切或傾斜:拉遠距離重新拍攝,臉部正對鏡頭,臉部兩側輪廓清晰可見。
- 背景色彩不均、有陰影或過曝:改用素色淺色背景並以均勻光線拍攝,使臉部與頭後方不出現強烈陰影。
- 眼鏡反光:若可行請取下眼鏡,或使用透明鏡片並調整光線,使瞳孔完全清晰可見。
- 照片過舊:超過六個月或與目前容貌不符的照片請重新拍攝。
- 使用強烈美肌濾鏡:請以自然的原始照片重做;不得改變臉型或膚質。
- 列印畫質粗糙:輸出高解析度彩色圖檔,並沖印在相片紙上。
如何使用官方資料來源
斯洛伐克外交部(mzv.sk)的申根簽證頁面是依據(一張符合 ICAO 標準的全臉彩色照片,未公布尺寸)。國家簽證(Type D)頁面上的 3×3.5 cm 數字屬於不同程序,而簽證中心的規格僅適用於特定路線。送件前請重新確認受理機構的檢查表與 ICAO 照片指引。
shoumei.org僅幫助使用者根據公開的照片要求製作照片檔案。shoumei.org不提交簽證申請,也不是官方政府服務、Schengen機構、大使館、領事館、VFS Global、TLScontact或BLS International服務。在提交申請前,請務必向官方大使館、領事館或簽證申請中心核實最新的照片要求。
常見問題解答
斯洛伐克申根簽證照片的毫米尺寸是多少?
未公布官方尺寸。就申根 C 簽證而言,mzv.sk 僅指定「一張全臉彩色照片,符合 ICAO 標準」。請注意「3×3.5 cm」適用於國家長期停留簽證(Type D)。請確認受理機構的檢查表。
我看到「3×3.5 cm」的要求——可以使用嗎?
請先確認它適用於哪種程序。3×3.5 cm 的數字是斯洛伐克外交部針對國家長期停留簽證(Type D)公布的,不適用於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
申請可以在哪裡提交?
向負責您居住國家的斯洛伐克館處(大使館或領事館)提出,部分國家可透過外部簽證中心(VFS Global/BLS International)。設有簽證中心的國家清單刊於 mzv.sk。
可以由代表人代為提交申請嗎?
可以,檢附書面授權即可,且依共通規則也允許郵寄送件(部分館處要求申請人親自到場)。請向主管館處確認。
可以使用線上照片工具嗎?
僅當受理機構有指定尺寸時。斯洛伐克未公布國家尺寸,因此請在準備照片前,先確認受理館處或簽證中心的規格。
可以在哪裡查看最新的照片規定?
斯洛伐克外交部(mzv.sk)的申根簽證頁面與受理您申請之館處或簽證中心的檢查表是依據。請小心不要將長期停留的 3×3.5 cm 數字或簽證中心自有的規格混入短期停留申請。
官方來源
- スロバキア外務・欧州問題省(mzv.sk)— Schengen visa(2026-08-15 再取得: "present a full-face colour photo, conform to ICAO standards"〔寸法 mm なし〕。本人・郵送・書面委任による代理提出可〔一部公館は対面必須〕。ビザセンター設置国一覧に日本は含まれず) (用途: 照片規定、申請管道、管轄注意事項) 確認日期: 2026-08-15
- スロバキア外務・欧州問題省(mzv.sk)— National visa(Type D・scope 分離の根拠: "a full-face colour photograph, conform to ICAO standards, 3 x 3.5 cm" — 3×3.5cm は長期 National visa 専用で Schengen C には適用されない) (用途: 照片規定) 確認日期: 2026-08-15
- European Commission — Applying for a Schengen visa (用途: 申根架構、照片規定) 確認日期: 2026-07-13
- European Commission — ICAO photograph guidelines (Photograph quality PDF)(SK が寸法を公表しないため品質基準は ICAO ガイドライン〔幅35-40mm〕が参照基準) (用途: 照片規定、兒童/生物辨識注意事項) 確認日期: 202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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