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指南
愛沙尼亞申根簽證照片規定(Type C)
愛沙尼亞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的照片規定:愛沙尼亞外交部將照片列入應備文件並連結歐盟執委會發布的共通 ICAO 照片指引,而官方申請路線的檢查表則趨於一致:一張 35 × 45 mm、白色或素色淺色背景的彩色照片,於最近 6 個月內拍攝、未經修圖,臉部佔照片的 70–80%。送件時也會掃描或拍攝一張生物辨識照片,因此您攜帶的沖印照片與現場拍攝是兩個不同的步驟。送件程序可能取決於您的申請地點;請確認您所在地點的官方申請管道。
最後更新: 2026-08-14
要件快速重點
- 沖印尺寸:35 × 45 mm(寬 35 mm × 高 45 mm)——官方申請路線檢查表使用的格式,且落在愛沙尼亞外交部頁面連結的共通 ICAO 指引寬度範圍內。
- 臉部與構圖:臉部佔照片的 70–80%,置中,正面拍攝、表情自然、閉唇,雙眼睜開並直視鏡頭。
- 背景:依連結的共通指引為素色淺色;申請路線檢查表指定白色——素色白色或類白背景是保險的選擇。
- 拍攝時間:最近 6 個月內拍攝,與目前容貌相符。
- 品質:彩色照片,未經修圖與軟體校正,清晰對焦,沖印在一般相紙上。
照片尺寸與拍攝規則
本頁說明愛沙尼亞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即過境或停留申根國家任 180 日期間內至多 90 日的簽證——的照片。長期停留國家簽證(Type D)與居留許可依循不同程序,不在本頁範圍內。愛沙尼亞同時是歐盟與申根區會員國。
規定的來源:外交部的申根簽證頁面將照片列入應提交文件,且不刊印毫米數字,而是連結歐盟執委會發布的共通 ICAO 照片指引——該指引訂出可接受的寬度範圍、最長 6 個月的年齡上限、素色淺色背景、色彩中性的曝光,以及臉部佔照片的 70–80%。官方申請路線的檢查表明確載明格式:一張 35 × 45 mm(寬 35 mm × 高 45 mm)的護照照片,彩色,白色背景,不超過 6 個月,且無軟體校正。因此一張 35 × 45 mm 沖印照片同時滿足共通指引與路線檢查表。本服務製作 35 × 45 mm 沖印照片。
構圖依共通指引:頭部與肩膀上緣的特寫,使臉部佔照片的 70–80%;頭部置中且正對鏡頭,不傾斜、非人像風格;臉部兩側輪廓清楚呈現;雙眼睜開且清晰可見,無頭髮遮蓋;無閃光反射、紅眼,臉部或頭後方無陰影;除宗教原因外不得配戴頭部覆蓋物,且此時下巴底部至額頭頂部的臉部特徵必須保持可見。眼鏡僅限眼睛保持清晰可辨時配戴——無深色有色鏡片且鏡框不遮住眼睛。
- 拍攝時間:6個月以內,且須與現在的容貌一致。
- 畫質:彩色、對焦清晰、品質良好,無摺痕或墨漬。數位拍攝的照片須以高解析度輸出在相片紙上。
- 背景:素色淺色背景(均勻的淺灰色亦可)。避免雜亂場景,以及臉部或頭後方的明顯陰影。
- 光線:光線均勻、膚色自然、亮度與對比適中;皮膚上不得有閃光反射,不得出現紅眼。
- 姿勢與表情:正面直視鏡頭;臉部端正不傾斜;雙眼睜開且不被頭髮遮住;表情自然、閉唇;畫面中只有本人。
- 眼鏡:雙眼必須完全清晰可見;不得使用有色鏡片;鏡片不得反光;鏡框不得遮住眼睛。若難以同時滿足這些條件,請取下眼鏡。
- 頭部覆蓋物:僅限宗教原因,且下巴至額頭的整張臉與臉部兩側輪廓仍須清晰可見。
- 修圖:僅可進行不改變本人容貌的亮度與裁切調整。避免改變臉部輪廓、眼睛或鼻子,以及強烈的美肌濾鏡。照片必須保持真實且膚色自然。
兒童照片
兒童遵循與成人相同的照片規則:相同的 35 × 45 mm 格式、相同的素色淺色背景、相同的色彩中性曝光,且畫面中只有兒童本人、臉部完全可見、雙眼睜開。照片中不得出現玩具、安撫奶嘴或其他人。
愛沙尼亞並未針對申根簽證照片公布按年齡分級的兒童臉部尺寸表,因此除非受理機構另有說明,請使用成人構圖——臉部佔照片的 70–80%。對嬰兒,以素色白布作為背景、在嬰兒躺臥或被抱著時從略上方拍攝,有助於符合構圖規則;抱持者的身體任何部位不得入鏡。
兒童的指紋與現場生物辨識拍攝屬於申請流程,而非照片規格;受理您申請的館處或簽證申請中心可確認您孩子年齡適用的現行程序。
常見錯誤與修正方法
以下重點結合共通 ICAO 指引與申請路線檢查表的措辭。
愛沙尼亞特有的風險:沖印照片非 35 × 45 mm;照片超過 6 個月;以雜亂、有花紋或深色的背景取代素色白色或淺色;經數位修圖或軟體校正的彩色照片;以一般辦公紙張而非相紙沖印;臉部小於或大於 70–80% 區間;頭部傾斜、人像風格或頭髮遮住眼睛;有有色鏡片、粗框或閃光反射的眼鏡;宗教以外的頭部穿戴物。常見的失敗型態與修正方式依據 ICAO 指引。
- 頭部被裁切或傾斜:拉遠距離重新拍攝,臉部正對鏡頭,臉部兩側輪廓清晰可見。
- 背景色彩不均、有陰影或過曝:改用素色淺色背景並以均勻光線拍攝,使臉部與頭後方不出現強烈陰影。
- 眼鏡反光:若可行請取下眼鏡,或使用透明鏡片並調整光線,使瞳孔完全清晰可見。
- 照片過舊:超過六個月或與目前容貌不符的照片請重新拍攝。
- 使用強烈美肌濾鏡:請以自然的原始照片重做;不得改變臉型或膚質。
- 列印畫質粗糙:輸出高解析度彩色圖檔,並沖印在相片紙上。
申請:照片送交到哪裡
本頁僅說明照片規格;預約、費用與生物辨識不在範圍內。愛沙尼亞的申請親自向辦理簽證的愛沙尼亞駐外機構、在愛沙尼亞未受代表的地點代理愛沙尼亞的其他申根國家機構,或——在外交部列舉的國家——向愛沙尼亞簽約外部服務商經營的簽證申請中心提出。送件程序可能取決於您的申請地點;請確認您所在地點的官方申請管道。送件時會掃描或拍攝一張生物辨識照片並採集指紋——除現場拍攝外,請攜帶合格的照片作為文件,並依您申請管道的指示將照片黏貼於列印的申請表。
如何使用官方資料來源
照片相關措辭可能變更。送件前,請重新確認愛沙尼亞外交部申根簽證頁面上的文件清單、您將使用之申請路線的檢查表、歐盟執委會申根簽證頁面,以及外交部頁面連結的 ICAO 照片指引。送件地點——愛沙尼亞駐外機構、代理的申根國家,或愛沙尼亞簽約外部服務商經營的簽證申請中心——取決於您的居住地;請向您所在地點的官方申請管道確認窗口與預約。
shoumei.org僅幫助使用者根據公開的照片要求製作照片檔案。shoumei.org不提交簽證申請,也不是官方政府服務、Schengen機構、大使館、領事館、VFS Global、TLScontact或BLS International服務。在提交申請前,請務必向官方大使館、領事館或簽證申請中心核實最新的照片要求。
常見問題解答
愛沙尼亞申根簽證照片的尺寸是多少?
35 × 45 mm(寬 35 mm × 高 45 mm)。愛沙尼亞外交部頁面本身未載明毫米數字並連結共通 ICAO 指引,而官方申請路線檢查表明確指定此格式——且落在共通指引可接受的寬度範圍內。本服務製作 35 × 45 mm 沖印照片。
需要幾張照片?
一張照片:外交部文件清單列出照片,申請路線檢查表指定一張護照照片。送件時也會拍攝一張生物辨識照片——該現場拍攝與您攜帶的沖印照片是分開的。請向受理機構確認張數。
臉部應佔照片的多少比例?
臉部——下巴底部至頭頂——佔照片的 70–80%,置中,正面拍攝且表情自然。此比例出自愛沙尼亞外交部頁面連結的共通 ICAO 指引。
背景需要什麼顏色?
依共通指引為素色淺色背景;申請路線檢查表指定白色且無軟體校正。素色白色或類白背景即同時符合兩者。
照片需要多新?
最近 6 個月內拍攝——外交部頁面連結的共通指引訂出的最長年齡,並由申請路線檢查表明確載明。照片應與目前容貌相符。
可以沿用其他申請用的照片嗎?
僅限已符合所有規定者:35 × 45 mm、臉部佔 70–80%、素色淺色(白色)背景、彩色、未修圖、清晰、6 個月內,且沖印在相紙上。僅外框尺寸相符並不足夠。
可以戴眼鏡嗎?
僅限眼睛保持清晰可辨:鏡片無閃光反射、無深色有色鏡片或太陽眼鏡,且鏡框不遮住眼睛。否則請取下眼鏡拍照。
可以戴頭部覆蓋物嗎?
除宗教原因外不得配戴頭部覆蓋物,且此時下巴底部至額頭頂部的臉部特徵與臉部兩側輪廓必須保持清晰可見。
可以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嗎?
可以,只要結果符合規定:彩色、未修圖、清晰對焦、光線均勻無閃光反射,並以照相品質沖印在一般相紙上——而非辦公紙張。申請路線檢查表要求照片未經軟體校正。
愛沙尼亞屬於申根區嗎?
是。愛沙尼亞同時是歐盟與申根區會員國;短期停留(180 日內至多 90 日)使用申根簽證(Type C)。長期停留國家簽證(Type D)與居留許可為不同程序,不在本頁範圍內。
官方來源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Estonia (vm.ee) — Application for a Schengen visa (2026-08-14 re-verified: a photograph is a required supporting document; the page states no mm dimensions and links the EC ICAO photograph guidelines; the biometric photograph is scanned or taken at lodging together with 10 fingerprints; the MFA contracts VFS Global as the external service provider in 15 listed countries) (用途: 照片規定、申根架構、生物辨識注意事項) 確認日期: 2026-08-14
- Estonian Embassy in New Delhi (newdelhi.mfa.ee) — Checklist for Schengen Visa: TOURISM (application-route checklist for the India visa application centre route): "One passport photograph – not older than 6 months (35mm x 45mm) in color with white background with no software corrections" (用途: 照片規定) 確認日期: 2026-08-14
- European Commission — ICAO photograph guidelines PDF (the photograph standard the vm.ee Schengen visa page links to: no more than 6 months old, 35–40 mm width, face takes up 70–80%, plain light-coloured background, colour-neutral, sharp focus) (用途: 照片規定、兒童/生物辨識注意事項) 確認日期: 2026-08-14
- European Commission — Applying for a Schengen visa (用途: 申根架構、照片規定) 確認日期: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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