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指南
丹麥申根簽證照片規定(Type C)
丹麥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的照片規定:丹麥移民當局的外國人入口網站(nyidanmark.dk)刊載的短期停留簽證檢查表指定照片尺寸,而同一入口網站刊載的英文版 Visa Code Handbook 載明領事館應收取一張符合照片規格(以 ICAO 為基礎)的照片。國家簽證(Type D)與居留許可依循不同程序。沖印張數與送件方式取決於受理您申請的機構。
最後更新: 2026-08-14
要件快速重點
- 沖印尺寸:35 × 45 mm(寬 35 mm × 高 45 mm)。nyidanmark.dk 的短期停留簽證檢查表為照片指定此尺寸。
- 張數:nyidanmark.dk 刊載的 Visa Code Handbook 載明,領事館應僅要求並收取申請人一張符合 Annex 11 照片規格(以 ICAO 為基礎)的照片。
- 背景與姿勢:素色淺色背景;正面直視鏡頭,表情自然、閉唇,雙眼睜開且清晰可見。詳細的眼鏡與頭部覆蓋物規定依據申根/ICAO 共通指引。
- 照片年齡:依申根/ICAO 共通標準,不超過 6 個月且與目前容貌相符。
- 適用範圍:這些規定適用於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國家簽證(Type D)與居留許可為另行程序。部分地點的丹麥駐外機構代受理其他北歐申根國家的申請。
照片尺寸與拍攝規則
本頁說明丹麥短期停留申根簽證(Type C)——即 180 日期間內停留至多 90 日的短期停留用簽證——的照片。長期停留簽證與居留許可依循不同程序,不在本頁範圍內。丹麥同時是歐盟與申根區會員國。
沖印尺寸為 35 × 45 mm(寬 35 mm × 高 45 mm),由 nyidanmark.dk 短期停留簽證檢查表指定。nyidanmark.dk 刊載的英文版 Visa Code Handbook 補充收取規則:領事館應僅要求並收取申請人一張照片,且該照片必須符合手冊 Annex 11 的照片規格(以 ICAO 為基礎的標準)。拍攝規則——素色淺色背景、彩色、表情自然且閉唇的正面姿勢、雙眼睜開且清晰可見、眼鏡僅限鏡片無反光、除宗教或醫療原因外不得有頭部覆蓋物——依據申根/ICAO 共通指引,且照片不得超過 6 個月並須與目前容貌相符。本服務製作 35 × 45 mm 沖印照片。
沖印張數與確切的送件步驟由您居住地的受理機構決定。部分地點的丹麥駐外機構代收其他北歐申根國家的簽證申請,因此請在預約或沖印前,於官方頁面確認行程的主要目的地與主管機構。
- 拍攝時間:6個月以內,且須與現在的容貌一致。
- 畫質:彩色、對焦清晰、品質良好,無摺痕或墨漬。數位拍攝的照片須以高解析度輸出在相片紙上。
- 背景:素色淺色背景(均勻的淺灰色亦可)。避免雜亂場景,以及臉部或頭後方的明顯陰影。
- 光線:光線均勻、膚色自然、亮度與對比適中;皮膚上不得有閃光反射,不得出現紅眼。
- 姿勢與表情:正面直視鏡頭;臉部端正不傾斜;雙眼睜開且不被頭髮遮住;表情自然、閉唇;畫面中只有本人。
- 眼鏡:雙眼必須完全清晰可見;不得使用有色鏡片;鏡片不得反光;鏡框不得遮住眼睛。若難以同時滿足這些條件,請取下眼鏡。
- 頭部覆蓋物:僅限宗教原因,且下巴至額頭的整張臉與臉部兩側輪廓仍須清晰可見。
- 修圖:僅可進行不改變本人容貌的亮度與裁切調整。避免改變臉部輪廓、眼睛或鼻子,以及強烈的美肌濾鏡。照片必須保持真實且膚色自然。
兒童照片
兒童的照片須符合與成人相同的品質規則:近期照片、素色淺色背景、畫面中只有兒童本人、雙眼睜開且清晰可見、表情自然且閉唇,臉部兩側輪廓清楚呈現。丹麥並未針對簽證照片公布按年齡分級的兒童臉部尺寸表;申根/ICAO 共通指引同時是兒童的參考標準。
由於沒有丹麥專屬的兒童臉部尺寸表,除非受理機構的檢查表另有說明,請以與成人相同的外框尺寸(35 × 45 mm)與相同的品質規則準備兒童照片。無法自行坐穩的嬰兒與幼童可以接受扶持,但畫面中不得出現扶持的手、玩具或其他物品。
兒童的指紋與現場拍照規定屬於申請/生物辨識流程,而非照片規格。受理您申請的機構可確認兒童目前的生物辨識程序。
常見錯誤與修正方法
以下重點結合 nyidanmark.dk 檢查表與 Visa Code Handbook 的措辭,以及一般 ICAO 式的準備檢查。
丹麥特有的風險:沖印照片非 35 × 45 mm;有花紋或深色的背景;臉部或頭後方有陰影;有色或反光眼鏡;宗教或醫療以外原因的頭部覆蓋物;黑白沖印;照片超過 6 個月或與目前容貌不符;低解析度沖印。常見的失敗型態與修正方式依據 ICAO 指引。
- 頭部被裁切或傾斜:拉遠距離重新拍攝,臉部正對鏡頭,臉部兩側輪廓清晰可見。
- 背景色彩不均、有陰影或過曝:改用素色淺色背景並以均勻光線拍攝,使臉部與頭後方不出現強烈陰影。
- 眼鏡反光:若可行請取下眼鏡,或使用透明鏡片並調整光線,使瞳孔完全清晰可見。
- 照片過舊:超過六個月或與目前容貌不符的照片請重新拍攝。
- 使用強烈美肌濾鏡:請以自然的原始照片重做;不得改變臉型或膚質。
- 列印畫質粗糙:輸出高解析度彩色圖檔,並沖印在相片紙上。
如何使用官方資料來源
照片相關措辭可能變更。送件前,請重新確認 nyidanmark.dk 的短期停留簽證頁面、該網站刊載的 Visa Code Handbook 照片規則、歐盟執委會申根簽證頁面,以及 ICAO 照片指引。送件窗口、預約、費用與沖印張數,請與負責您居住地的機構確認。
shoumei.org僅幫助使用者根據公開的照片要求製作照片檔案。shoumei.org不提交簽證申請,也不是官方政府服務、Schengen機構、大使館、領事館、VFS Global、TLScontact或BLS International服務。在提交申請前,請務必向官方大使館、領事館或簽證申請中心核實最新的照片要求。
常見問題解答
丹麥申根簽證照片的尺寸是多少?
35 × 45 mm(寬 35 mm × 高 45 mm),由 nyidanmark.dk 短期停留簽證檢查表指定。本服務製作 35 × 45 mm 沖印照片。送件前請重新確認將受理您申請之機構的指引。
需要幾張照片?
nyidanmark.dk 刊載的 Visa Code Handbook 載明,領事館應僅要求並收取一張照片。建議另備一張備份照片。
背景需要什麼顏色?
基準是素色淺色背景(申根/ICAO 共通指引)。請確認受理機構的指引是否有其他細節。
可以沿用其他申請用的照片嗎?
僅限已符合所有規定者:35 × 45 mm、素色淺色背景、彩色、正面姿勢、6 個月內拍攝、與目前容貌相符,且眼鏡僅限雙眼完全清晰可見時配戴。僅外框尺寸相符並不足夠。
可以戴眼鏡嗎?
僅限雙眼完全清晰可見、鏡片無閃光反射、無有色鏡片、且鏡框未遮住眼睛。否則請取下眼鏡拍照。
可以用智慧型手機拍照嗎?
丹麥來源並未指定必須使用的相機。若使用智慧型手機,最終沖印照片仍須符合所有規定:35 × 45 mm、素色淺色背景、彩色、對焦清晰、光線均勻。
兒童也適用相同規定嗎?
尺寸與品質方面相同:相同的外框尺寸 35 × 45 mm,以及相同的素色淺色背景、雙眼可見、表情自然規定。丹麥並未針對簽證照片公布按年齡分級的兒童臉部尺寸表,因此適用申根/ICAO 共通指引。兒童的指紋豁免屬於申請流程,而非照片規格。
丹麥屬於申根區嗎?
是。丹麥同時是歐盟與申根區會員國;短期停留(180 日內至多 90 日)使用申根簽證(Type C)。長期停留與居留程序另行處理,不在本頁範圍內。
官方來源
- New to Denmark (nyidanmark.dk, Danish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Recruitment and Integration) — You want to apply for a short term visa to Denmark (short-stay visa checklists; the photo size pages render via the portal navigation) (用途: 照片規定) 確認日期: 2026-07-01
- New to Denmark (nyidanmark.dk) — Schengen Visa Code Handbook (English edition hosted by the Danish authorities): section 3.3 The photograph — consulates should only require and collect one photograph, fulfilling the photographic specifications (Annex 11, ICAO-based) (用途: 照片規定) 確認日期: 2026-08-14
- European Commission — Applying for a Schengen visa (用途: 申根架構、照片規定) 確認日期: 2026-07-13
- European Commission — ICAO photograph guidelines PDF (用途: 照片規定、兒童/生物辨識注意事項) 確認日期: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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