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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指南

卢森堡申根签证照片要求(C类)

卢森堡短期申根签证(C类)的照片要求:卢森堡中央签证页面未公布尺寸,但外交部自有驻外机构网络公布了——驻外机构签证页面列出符合ICAO标准的护照照片(彩色,35×45 mm),一份驻外机构清单将格式定为35 × 45 mm、头部高度32–36 mm,部分驻外机构页面还要求白色背景,并要求照片单独携带而非贴在表格上。长期签证使用另一套材料清单。照片份数及「贴上还是分开携带」的指示请查阅负责您居住地的卢森堡驻外机构清单。

最后更新: 2026-08-15

卢森堡签证照片准备示意插画

本页面介绍卢森堡短期申根签证(C类,即在任何180日内停留最多90日的签证)的照片要求。长期(D类)签证和居留许可在卢森堡移民页面上使用另一套材料清单,不在本页范围内。

要求的来源:卢森堡中央签证页面(mae.gouvernement.lu / guichet.lu)未公布照片尺寸,但外交部自有驻外机构网络(*.mae.lu页面)公布了。驻外机构签证页面写明「符合ICAO标准的护照照片(彩色,35×45 mm)」,同一网络的一份驻外机构清单给出最完整的表述:一张高45 mm × 宽35 mm、头部高度32–36 mm的彩色证件照,分开携带而非贴在表格上,在该机构指定时使用白色背景。因此该网络对35 × 45 mm彩色打印件的口径一致,页面链接的ICAO照片指南则提供时效和质量的基准。本服务可制作35 × 45 mm打印照片。

照片份数、背景表述以及「贴上还是分开携带」的指示由您居住地的受理窗口规定。在预约或打印之前,请查阅适用于您居住国的卢森堡驻外机构页面上的最新清单。

  1. 拍摄时间:照片不得超过6个月,且须与本人当前容貌相符。
  2. 画质:彩色、清晰对焦、高质量,无折痕或墨迹。数码拍摄的照片须以高分辨率打印在照片级相纸上。
  3. 背景:单一浅色背景(均匀的浅灰色也可)。避免杂乱场景,避免面部或头部后方出现明显阴影。
  4. 光线:光照均匀、肤色自然、亮度和对比度适当;皮肤上无闪光反射,无红眼。
  5. 姿势与表情:正对镜头;面部端正不倾斜;双眼睁开且不被头发遮挡;表情自然,闭嘴;画面中只有本人。
  6. 眼镜:双眼须完全可见;不得使用有色镜片;镜片上不得有闪光反射;镜框不得遮挡眼睛。若难以满足这些条件,请摘下眼镜。
  7. 头部遮盖:仅限宗教原因,且下巴至前额的整个面部以及两侧面颊轮廓仍须清晰可见。
  8. 后期处理:可保留不改变本人容貌的亮度和裁剪调整。避免轮廓修形、修改眼睛或鼻子以及重度美颜滤镜。照片必须保持真实、肤色自然。
中立的照片准备插图

儿童照片

儿童的照片须满足同样的质量规则:近期、彩色、纯色浅色背景(接收机构指定时为白色)、画面中只有儿童本人。卢森堡未发布针对儿童的照片规则和按年龄段面部尺寸表(childPhotoBasis: icao-general);驻外机构页面链接的ICAO指南是依据——儿童单独出现、面部完全可见、双眼睁开。

除非接收机构的清单另有说明,请将32–36 mm头部高度区间和35 × 45 mm格式视为同样适用于儿童。ICAO指南页面更新时请重新核对。

儿童的指纹和现场拍照规定(例如按申根通用规则12岁以下免按指纹)属于申请流程而非照片规格。受理您申请的窗口可确认儿童当前的生物识别程序。

准备儿童签证照片的插图

以下要点综合了驻外机构网络的表述与卢森堡驻外机构引用的ICAO指南。

卢森堡特有的风险:打印照片不是35 × 45 mm;头部高度超出32–36 mm;接收机构要求分开携带时却将照片贴在申请表上;背景与您机构表述不符(指定时为白色;ICAO基准为纯色浅色);黑白或修图照片;面部或头部后方有阴影;有色或反光眼镜;照片与本人当前容貌不符。

如果您在卢森堡本地递交,请注意份数不同:中央门户(guichet.lu)对当地递交的案卷列出两张相同的证件照,而其他地区的驻外机构清单可能只要求一张。打印前请在接收窗口的最新清单上确认份数。

  1. 头部被裁切或倾斜:重新在更远距离拍摄,面部正对镜头,两侧面颊轮廓均可见。
  2. 背景颜色不均、有阴影或过曝:使用单一浅色背景和均匀光线,使面部和头后部不留硬阴影。
  3. 眼镜反光:条件允许时摘下眼镜,或使用透明镜片并调整光线使瞳孔完全可见。
  4. 照片过旧:更换超过6个月或与本人当前容貌不符的照片。
  5. 重度美颜滤镜:从自然的原始照片重新制作;不要改变脸型或肤质。
  6. 打印模糊有像素颗粒:导出高分辨率彩色文件并打印在照片级相纸上。
常见签证照片错误的插图

如何使用官方信息源

照片表述可能变更。递交前请重新核对将接收您申请的卢森堡驻外机构的签证页面(*.mae.lu驻外机构页面写有ICAO {commonWidth}×{commonHeight} mm表述)、卢森堡外交部签证页面,以及这些页面链接的ICAO照片指南。递交地点取决于您的居住地;请通过您所在地区的卢森堡官方渠道确认窗口、预约、背景表述和照片份数。

shoumei.org帮助用户根据公开的照片要求准备照片文件。shoumei.org不提交签证申请,也不是官方政府服务、Schengen机构、大使馆、领事馆、VFS Global、TLScontact或BLS International的服务。请在提交前向官方大使馆、领事馆或签证申请中心核实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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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卢森堡申根签证照片的尺寸是多少?

35 × 45 mm(高45 mm × 宽35 mm)。卢森堡外交部驻外机构网络写明「符合ICAO标准的护照照片(彩色,35×45 mm)」,同一网络的一份驻外机构清单将表述固定为一张高45 mm × 宽35 mm、头部高度32–36 mm的彩色证件照。本服务可制作35 × 45 mm打印照片。递交前请确认受理窗口的最新清单。

对头部高度有具体要求吗?

卢森堡网络的一份驻外机构清单规定头部高度为32–36 mm(下巴至头顶)。这比仅有ICAO面部比例的表述更严格,请按此取景。

背景颜色有什么要求?

网络内驻外机构的表述不一:部分驻外机构页面指定白色背景,而网络引用的ICAO标准要求纯色浅色背景。请遵循将接收您申请的卢森堡驻外机构的清单;如有疑问,白色是最稳妥的选择。

需要几张照片?

取决于递交地点。卢森堡中央门户(guichet.lu)对在卢森堡境内递交的案卷列出两张相同的证件照,而其他地区的驻外机构清单可能只要求一张。请在接收窗口的最新清单上确认份数。

应该把照片贴在申请表上吗?

请遵循接收机构的指示——部分卢森堡驻外机构清单明确要求照片分开携带、不要贴在申请表上。预约前请核对最新清单。

可以复用其他申请用过的照片吗?

仅当它已满足全部规则时才可以:35 × 45 mm、头部高度32–36 mm、彩色、纯色浅色(或机构指定的白色)背景、无有色或反光眼镜、与本人当前容貌相符。驻外机构页面未写明月数;其链接的ICAO指南写明不超过6个月。

儿童适用同样的规则吗?

质量方面适用。卢森堡未发布针对儿童的照片规则和按年龄段面部尺寸表,因此适用ICAO通用规则:儿童单独出现在画面中,面部完全可见、双眼睁开,采用同样的35 × 45 mm格式,头部高度在32–36 mm以内。

官方来源

shoumei.org帮助用户根据公开的照片要求准备照片文件。shoumei.org不提交签证申请,也不是官方政府服务、Schengen机构、大使馆、领事馆、VFS Global、TLScontact或BLS International的服务。请在提交前向官方大使馆、领事馆或签证申请中心核实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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