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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要求指南

Lithuania residence permit照片要求

本指南只顯示已確認的條件,不猜測未說明的尺寸或容量。

準備證件照的情境

可確認的條件

官方資訊確認的內容

主管機關簽發的身分證件(包括居留許可 / leidimas gyventi)的照片標準由Lithuanian Migration Department (Migracijos departamentas prie VRM)頁面「Nuotraukų asmens dokumentams pavyzdžiai」規定。居留許可文件清單本身的當前第一手措辭無法取得(主管機關網站阻止機器人);只有IOM手冊(二手來源)佐證「1 nuotrauka (40 x 60 mm)」。

立陶宛申根簽證(schengen.lithuania.visa-photo,一張35×45 mm照片)是同一國家內的獨立契約,數值不共享。國家簽證(D)照片不在本頁範圍內,因為其主要來源(VRM 1V-401 Aprašas)無法取得。製作、列印、在紙上排版、裁切及提交照片仍由申請人自行完成(本工具僅準備列印照片,不代你提交)。

  • 官方標準頁面要求照片為40 x 60 mm(寬 x 高)(原文「40 x 60 mm」)。由於主管機關網站阻止直接存取,來源透過Wayback Machine快照核驗(拍攝於2025-12-12)。
  • 至少需要3張相同照片(原文「ne mažiau kaip 3 identiškas nuotraukas」——取決於文件類型)。
  • 照片必須放在同一張紙上(原文「Nuotraukos turi būti pateikiamos viename lape.」)。在紙上排版並剪成35×45 mm矩形仍由申請人自行完成。本工具只輸出40×60 mm列印照片紙張,不列印裁切標記。
  • 照片必須拍攝並排版成可從紙張裁切為35×45 mm矩形(原文「iškirpti iš lapo 35 x 45 mm stačiakampiais」)。這個35×45 mm裁切區域與40×60 mm照片尺寸依據不同,不轉換為其他標準。
  • 背景必須非常淺、單色且均勻,不得有陰影。官方措辭沒有指定單一顏色(原文「labai šviesus, vienspalvis ir tolygus」)。
  • 官方臉部構圖(下巴至頭頂31–35 mm、佔照片高度70–80%等)只是基於35×45 mm裁切區域的範圍規則,因此本工具不將其轉換為數值化臉部指南。對於以雷射雕刻簽發的文件(包括居留許可),建議使用非彩色照片,且建議在過去六個月內拍攝(兩者均非強制)。

未說明條件如何處理

「護照尺寸」這一說法與一般證件照慣例不會轉換為 35×45mm 等固定值。工具中由您輸入在最新申請指引中確認的尺寸。

網頁工具的使用方法

  • 將申請指引放在手邊,輸入已確認的輸出類型與尺寸。
  • 不會顯示臉部引導線來填入未確認的官方值。
  • 編輯與確認後,在提交前最終確認申請入口網站接受的格式與條件。

關於官方資訊

本頁面由已登錄的要求紀錄與官方聲明組裝而成。

申請前務必確認官方入口網站的最新指引。

常見問題

會自動轉換為 35×45mm 嗎?

不會。官方無數值的條件不會被自動轉換為 35×45mm 等猜測值。

申請頁面的條件更新了怎麼辦?

查看最新的申請頁面或官方指引,並將該條件輸入工具。

官方來源

申請前務必確認官方入口網站的最新指引。

指南

在瀏覽器中製作照片

直接在手機或電腦瀏覽器中製作立陶宛居留許可照片的申請照片。製作與確認免費。

此工具可製作的內容

  • 所需的證件照 (用於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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