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要求指南
Latvia residence permit照片指南
將官方確認的條件與未說明的要求分開確認的指南。
指南
本指南的方針
以要求紀錄為正本顯示,不補充未確認值。
- 官方使領館清單要求照片為30 x 40 mm(寬 x 高)(原文「3 x 4 cm」)。逐字尺寸來源是拉脫維亞外交使團的清單層;現行法規(MK No.564 § 28.2)及PMLP中央頁面未發布照片尺寸。
- 必須提供一張照片(原文「vienu krāsainu dokumentu fotogrāfiju」——一張彩色證件照片)。
- 照片必須為彩色,這是官方明文要求。
- 使領館頁面、現行法規及PMLP中央頁面均未規定背景、臉部幾何條件或照片新舊程度,這些內容在Requirement記錄中仍未登記。其他要求(例如申根簽證)的數值不會帶入。
- 為居留卡本身拍攝的臉部影像(在PMLP辦公室或使領館採集的biometrijas dati)屬於獨立層級,不與申請人準備的證件照片混淆。